中国老年大学协会16年6月日下发《关于做好“示范老年大学”的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为推动老年大学工作的开展,多年来,很多地区开展了老年大学示范校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示范老年大学的推广工作,培育和树立一批办学规范、颇具规模,教学设施、设备现代化,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受到社会和老年人广泛赞誉,在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老年大学,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定:推荐一批“示范老年大学”,并做好“示范老年大学”的推广工作。 《通知》提出了《示范老年大学指导性评审意见》。明确了示范老年大学评审的指导原则:示范老年大学的提出是推动老年大学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10—年)》提出的“重视老年教育”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指导原则,从我国老年教育发展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出发,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宏观指导性评审意见的原则下,充分体现高标准、示范性,引领和推动作用。明确了示范老年大学评审的组织机构、评估方法和推荐、评审办法,以及具体步骤。 《通知》同时下发了《示范老年大学指导性评估标准》。从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学校管理、教学水平、学术理论研究、远程教育、社会影响力等7个方面29项内容,明确规定了省、地、县(市)老年大学所必须达到的《示范老年大学评估标准》,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实际操作性。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关于做好“示范老年大学”的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的下达,在范围内掀起创建示范老年大学的热潮,并通过示范老年大学的导向、示范和引领作用,必将有力推动老年大学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促进老龄工作和老年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董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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