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大学协会 关于做好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16-)》工作的通知(摘要)
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16-年)》。《规划》的颁发,具有时代性的标示意义,必将对我国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积极地深远影响。 《规划》总体要求提出,要坚持“保障权益、机会均等、政府主导、市场调节、面向基层、开发便利、灵活多样、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到年要“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提升项目、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以上”。 《规划》明确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五项主要任务。围绕老年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提出了五条重点推进计划。《规划》提出了五方面的保障措施。 《老年教育发展规划(16-年)》的颁布,对老年教育工作者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更是增进广大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规划》是指导老年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希望各地老年大学紧跟形势,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努力做好对《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为此,协会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认真学习领会《规划》的精神实质。二、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三、提出今后五年老年大学发展的具体措施。四、提升老年大学办学水平,办好任命满意的老年大学。五、做好“示范老年大学”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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